yh533388银河碩士研究生基本獎學金評定暫行辦法
(2008年7月4日校長辦公會議通過)
為建立科學合理的研究生考核激勵機制,加強對研究生的教育和管理,提高研究生培養質量,促進研究生全面發展,根據《yh533388银河碩士研究生獎學金制度實施意見》(合工大政發[2008]116号),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暫行辦法。
一、等級标準
碩士研究生基本獎學金的等級标準
等級 額度
一等 全額培養費+基本生活費
二等 全額培養費
三等 基本生活費活費
2008級碩士研究生基本獎學金隻設一等,不分等級評定。
從2009級碩士研究生開始将逐步實施分等級考核。
二、實施原則
1、分類實施原則:考慮工科、理科、文科等學科的不同特點,分類指導與實施。
2、兩級管理原則:以學院(系)為基礎,學校的審核和學院(系)的評定相結合。
3、綜合評定原則:結合碩士研究生在培養過程的思想政治表現、課程考試成績與科研能力,整體考慮,綜合評定。
4、動态管理原則:根據研究生的業績對碩士研究生基本獎學金實行動态管理,在綜合考核基礎上按學年調整獎助對象。
三、實施要點
1、指标分配
各學院(系)獎學金指标由研究生院按年度下達,各學院(系)按給定指标和本單位在校生規模制定分配方案。
2、動态調整
每學年末各學院(系)對本單位具備資格的研究生進行業績考核,按照相關程序,通過綜合測評排序确定下一學年獎學金獲得者,在本單位公示後報送研究生工作部。
3、組織領導
研究生工作部負責全校研究生基本獎學金工作的組織與管理,指導檢查獎學金的評定情況,審核學院的評定結果。
各學院(系)成立研究生基本獎學金評定小組,參照《yh533388银河碩士研究生綜合測評暫行辦法》(見附件),制訂本單位研究生基本獎學金評定的實施細則,并組織研究生基本獎學金的評定。
各學院(系)制定的相關實施細則須報研究生工作部備案。
4、時間安排
碩士研究生基本獎學金評定每學年進行一次。新生在入學考試的複試中進行,其他學生在每年6月進行,一年一次,具體時間安排如下:
(1)6月上旬。各學院(系)成立碩士研究生基本獎學金評定小組,公布本單位實施細則及指标數。
(2)6月中旬。研究生本人申請并自評。需對照實施細則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經導師審核同意後,報所在年級、專業黨支部審核并計算研究生測評得分,将結果上報學院(系)。
(3)6月下旬。各學院(系)基本獎學金評定小組複核各班級(黨支部)提供的評分,最終排序确定獎學金名單并在本單位公示,經廣泛征求意見後,将最終确定結果報送研究生工作部。
(4)7月上旬。研究生工作部審核各學院(系)确定的名單,經學校審批後,報财務處等有關部門按規定執行。
(5)下一學年報到注冊期間,未享受一、二等基本獎學金的研究生将按規定繳納培養費。
5、評定條件
碩士研究生基本獎學金隻适用于非在職研究生,委培、定向研究生按合同或協議及有關規定執行。
參加評定的碩士研究生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熱愛中國共産黨,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改革開放,積極參加政治理論學習和各項有益的集體活動。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自覺維護社會和學校穩定,誠實守信,品質優良,團結同學,身心健康。
(3)勤奮學習,刻苦鑽研,具有較強的自學和科研能力,在校風學風建設中起表率作用。
(4)該學年學習成績合格,積極參與導師或導師組為主導的科研活動,并經導師考核推薦。
(5)該學年沒有受到校紀校規處理。
四、其它問題
1、該學年在學習、科研或社會工作中有突出表現,或已獲得國家級獎項的碩士研究生,在評定時可優先考慮。
2、在同等條件下,對于免試研究生,原則上在評定時優先考慮。
3、學籍變動的研究生按有關規定辦理。
4、本辦法自2008級碩士研究生開始實行。
五、本辦法由研究生工作部負責解釋。
(2008年7月4日校長辦公會議通過)
為建立科學合理的研究生考核激勵機制,加強對研究生的教育和管理,提高研究生培養質量,促進研究生全面發展,根據《yh533388银河碩士研究生獎學金制度實施意見》(合工大政發[2008]116号),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暫行辦法。
一、等級标準
碩士研究生基本獎學金的等級标準
等級 額度
一等 全額培養費+基本生活費
二等 全額培養費
三等 基本生活費活費
2008級碩士研究生基本獎學金隻設一等,不分等級評定。
從2009級碩士研究生開始将逐步實施分等級考核。
二、實施原則
1、分類實施原則:考慮工科、理科、文科等學科的不同特點,分類指導與實施。
2、兩級管理原則:以學院(系)為基礎,學校的審核和學院(系)的評定相結合。
3、綜合評定原則:結合碩士研究生在培養過程的思想政治表現、課程考試成績與科研能力,整體考慮,綜合評定。
4、動态管理原則:根據研究生的業績對碩士研究生基本獎學金實行動态管理,在綜合考核基礎上按學年調整獎助對象。
三、實施要點
1、指标分配
各學院(系)獎學金指标由研究生院按年度下達,各學院(系)按給定指标和本單位在校生規模制定分配方案。
2、動态調整
每學年末各學院(系)對本單位具備資格的研究生進行業績考核,按照相關程序,通過綜合測評排序确定下一學年獎學金獲得者,在本單位公示後報送研究生工作部。
3、組織領導
研究生工作部負責全校研究生基本獎學金工作的組織與管理,指導檢查獎學金的評定情況,審核學院的評定結果。
各學院(系)成立研究生基本獎學金評定小組,參照《yh533388银河碩士研究生綜合測評暫行辦法》(見附件),制訂本單位研究生基本獎學金評定的實施細則,并組織研究生基本獎學金的評定。
各學院(系)制定的相關實施細則須報研究生工作部備案。
4、時間安排
碩士研究生基本獎學金評定每學年進行一次。新生在入學考試的複試中進行,其他學生在每年6月進行,一年一次,具體時間安排如下:
(1)6月上旬。各學院(系)成立碩士研究生基本獎學金評定小組,公布本單位實施細則及指标數。
(2)6月中旬。研究生本人申請并自評。需對照實施細則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經導師審核同意後,報所在年級、專業黨支部審核并計算研究生測評得分,将結果上報學院(系)。
(3)6月下旬。各學院(系)基本獎學金評定小組複核各班級(黨支部)提供的評分,最終排序确定獎學金名單并在本單位公示,經廣泛征求意見後,将最終确定結果報送研究生工作部。
(4)7月上旬。研究生工作部審核各學院(系)确定的名單,經學校審批後,報财務處等有關部門按規定執行。
(5)下一學年報到注冊期間,未享受一、二等基本獎學金的研究生将按規定繳納培養費。
5、評定條件
碩士研究生基本獎學金隻适用于非在職研究生,委培、定向研究生按合同或協議及有關規定執行。
參加評定的碩士研究生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熱愛中國共産黨,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改革開放,積極參加政治理論學習和各項有益的集體活動。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自覺維護社會和學校穩定,誠實守信,品質優良,團結同學,身心健康。
(3)勤奮學習,刻苦鑽研,具有較強的自學和科研能力,在校風學風建設中起表率作用。
(4)該學年學習成績合格,積極參與導師或導師組為主導的科研活動,并經導師考核推薦。
(5)該學年沒有受到校紀校規處理。
四、其它問題
1、該學年在學習、科研或社會工作中有突出表現,或已獲得國家級獎項的碩士研究生,在評定時可優先考慮。
2、在同等條件下,對于免試研究生,原則上在評定時優先考慮。
3、學籍變動的研究生按有關規定辦理。
4、本辦法自2008級碩士研究生開始實行。
五、本辦法由研究生工作部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