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相關研究生:
根據研究生學籍管理規定和相關文件精神,現将研究生申請延期畢業相關工作通知如下,請各學院催促未進行畢業答辯的研究生及時辦理延期手續:
1.研究生因未完成學位論文等原因不能按期畢業的,可申請延期畢業。延期畢業的時間一般為一學期或一學年,碩士研究生最長學習年限不得超過4年,博士研究生在校學習年限不得超過6年。
2.延期畢業的研究生應繳納延期的費用。
延期畢業的研究生應填寫《研究生延期畢業審批表》,(可在研究生工作部(處)網頁下載)
3.延期畢業的研究生應填寫《研究生延期畢業審批表》,(在研究生工作部(處)網頁下載)。
4.延期畢業手續請于2010年5月30日前到研究生學籍管理辦公室辦理。對延期期滿仍不能進行畢業答辯的,屆時若需再延期,重新辦理延期畢業手續。未辦理延期手續的,自動取消學籍,作自動退學處理。
研究生工作部(處)
2010年5月13日
根據研究生學籍管理規定和相關文件精神,現将研究生申請延期畢業相關工作通知如下,請各學院催促未進行畢業答辯的研究生及時辦理延期手續:
1.研究生因未完成學位論文等原因不能按期畢業的,可申請延期畢業。延期畢業的時間一般為一學期或一學年,碩士研究生最長學習年限不得超過4年,博士研究生在校學習年限不得超過6年。
2.延期畢業的研究生應繳納延期的費用。
延期畢業的研究生應填寫《研究生延期畢業審批表》,(可在研究生工作部(處)網頁下載)
3.延期畢業的研究生應填寫《研究生延期畢業審批表》,(在研究生工作部(處)網頁下載)。
4.延期畢業手續請于2010年5月30日前到研究生學籍管理辦公室辦理。對延期期滿仍不能進行畢業答辯的,屆時若需再延期,重新辦理延期畢業手續。未辦理延期手續的,自動取消學籍,作自動退學處理。
研究生工作部(處)
2010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