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畢業研究生: 為貫徹落實财政部、教育部《高等學校畢業生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助暫行辦法》(财教[2009]15号)文件精神,積極引導和鼓勵我校畢業研究生面向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就業,現就做好我校2010年度第一批畢業研究生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申請材料報送工作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報送材料 (一)、畢業研究生向所在學院提交的申請材料: 1、學生本人填寫的《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申請表》(兩份); 2、就業協議書複印件(兩份); 3、有關證明材料。 (二)、學院向研究生工作部提交的材料: 1、《2010年畢業生第一批基層就業學費代償申請彙總表》(電子版、打印版各一份); 2、《2010年畢業生第一批基層就業貸款代償申請彙總表》(電子版、打印版各一份); 3、申請人填寫的學院初審合格并加蓋公章的《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申請表》(兩份); 4、申請人提供的就業協議書複印件(兩份); 5、申請人提供的有關證明材料(原件及複印件); “有關證明材料”是指能夠證明申請人就業的工作崗位或實際工作地點符合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縣以下基層單位要求的相關書面材料,該材料需加蓋單位公章并由學生本人簽字确認。 二、報送時間及方式 各學院請于6月17日前将相關材料報送至研究生工作部教育管理辦,電子版彙總表請發送至:hfutygb@163.com,電子版文件名稱按“XX學院2010年畢業研究生第一批基層就業學費代償申請彙總表”和“XX學院2010年畢業研究生第一批基層就業貸款代償申請彙總表”發送。 三、注意事項 1、材料填寫要求: (1)申請材料中涉及畢業研究生就業單位名稱及就業單位地址的信息請填寫詳細,就業單位詳細地址按“…省(區、市)…市…縣(區)…鎮(鄉)…村”填寫,盡量落實到鄉鎮一級。 (2)畢業研究生就業單位地址與實際工作地點不一緻的,請在表末“備注”一欄中注明,格式為“…(實際工作地點)從事…(工作)”。 (3)請各學院将報送的申請表及就業協議書等材料按彙總表中的申請人順序排列一緻。 2、對暫不能落實工作崗位以及實際工作地點尚不明确的應屆畢業研究生,本次無需報送代償申請材料,留在年底第二批統一報送;對存在二次定崗以及雖不存在二次定崗,但無法直觀鑒别工作地點的畢業研究生,申請時應能夠出具證明從事的工作崗位及實際工作地點符合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縣以下基層單位要求的有關證明材料,該材料需加蓋單位公章并由申請人本人簽字确認。 3、基層單位的界定 第一類是中西部地區和艱苦偏遠地區縣級以下機關、企事業單位,主要指鄉(鎮)政府機關、農村中小學、國有農(牧、林)場、農業技術推廣站、畜牧獸醫站、鄉鎮衛生院、計劃生育服務站、鄉鎮文化站、鄉鎮企業等。縣城中學、縣城醫院等屬于代償申請範圍,但縣政府所屬的部、局、委、辦等機關單位除外。 第二類是工作現場地處中西部地區和艱苦偏遠地區縣級以下的中央單位艱苦行業生産第一線,主要指氣象、地震、地質、水電施工、煤炭、石油、航海、核工業等艱苦行業生産第一線。考慮到上述行業分布廣、地區跨度大及流動作業性強等特點,工作現場可以适度放寬到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縣政府所在地。 對于化工、電力、航天、郵政、交通、機械制造、冶煉加工、土建施工、高新科技等艱苦行業生産第一線,代償申請人應出具工作現場地處中西部地區鄉鎮以下的相關就業證明,即上訴行業工業現場不含縣鎮府所在地。 通訊、金融、煙酒等行業不屬于代償申請範圍。 4、貸款代償還款及利息回補 申請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的高校畢業生,應按畢業時與經辦銀行簽訂的還款計劃書按期如約還款。在确定獲得貸款代償資格後,國家分年度撥付的代償資金如不能按期足額支付貸款及産生的利息,學生本人應根據實際情況先行墊付,确保貸款足額償還,避免造成違約。對于學生自行支付的還款金額,到時可填寫“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利息支付表”申請回補,回補方式及時間另行通知。 5、各學院可以登陸我校“資助熱線”網站下載相關資料及表格,資助熱線網址為:http://organ.hfut.edu.cn/zxrx/index.php。 請各學院要高度重視,大力宣傳國家政策,認真組織申報、填報、審核及彙總報送工作。填報工作中有何問題,請及時與研究生工作部教育管理辦或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聯系。 聯系電話:0551-2901227(研究生工作部教育管理辦) 0551-2901045(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研究生工作部 2010年6月7日 以下附件請到研究生工作部網頁上下載:http://www1.hfut.edu.cn/organ/ayanjiusheng/yjsb/article_show.php?id=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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