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财政部、教育部《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财教[2012]342号)、《普通高等學校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辦法》(教财[2014]1号)、《yh533388银河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實施細則》)》(合工大政發〔2014〕140号)等文件精神,結合學院實際,制定本評審實施細則:
一、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者必須具備以下基本申請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學校規章制度;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4.學習成績優異,科研能力顯著,發展潛力突出。
二、學院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不得少于9 人,由學院學術委員會委員、行政人員、研究生導師和研究生代表組成。
三、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請,填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并提供相關個人申請材料。
四、申請者必須在學院組織的獎學金評審會議上進行答辯。每位申請者有10 分鐘答辯時間,其中個人陳述時間為5 分鐘,回答評委提問時間也是5 分鐘。
五、申請者的學習成績如何主要根據其獲得研究生基本獎學金的次數和等級以及在年級專業的成績排名來判定。
六、學術型研究生科研能力的判定主要是看申請者在校學習期間發表學術論文的情況。申請者要提交論文所在期刊的原件,複印件和發票均不予以采信。提交的論文必須是評獎當年9 月1 日之前刊出的論文。對專業學位研究生(翻譯碩士),應偏重考察其翻譯實踐能力和适應翻譯崗位的綜合素質。
七、申請者的發展潛力主要是根據其綜合素質和能力來判定。申請者答辯時要陳述其獲獎情況和做社會工作的情況。
八、申請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學生應在上一學年内無課程補考。上一年已獲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學生再次提出申請,其申請材料應為上次獲獎後之成果。
九、學院評審委員會負責組織對申請國家獎學金的學生進行初步評審,評審過程中應充分尊重本單位學術組織、研究生導師的推薦意見。
十、 評審委員會評委應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則對所有申請者進行排序,在此基礎上最後确定申請者的名次。
十一、确定本單位初步獲獎學生名單後,應在院内進行不少于5 個工作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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