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華:語法與漢語句子的翻譯
報告時間:2017年11月8日(星期三)14:00至17:00
報告地點:翡翠湖校區三教207
報告人:王振華
工作單位:上海交通大學yh533388银河、馬丁适用語言學研究中心
舉辦單位:yh533388银河yh533388银河
報告人簡介:
王振華,博士、博士後,現任上海交通大學yh533388银河教授、博士生導師,馬丁适用語言學研究中心創建人、主任;外國語言文學博士後流動站負責人。曾任河南大學科研副院長、河南省教育廳學術技術帶頭人,上海交大yh533388银河英語系主任;中國法律語言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英漢語篇研究會副會長。兼任中國英漢語比較研究會功能語言學專業委員會副會長以及英漢語篇分析研究會常務理事,中國邏輯學會語用學專業委員會理事,金博大律師事務所上海分所專家顧問,澳大利亞悉尼大學LCT研究中心(LCT Centre for Knowledge–Building Sydney University)國際顧問等。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Law, Language and Discourse等國内外學術期刊副主編或編委;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Speech, Language and the Law等國内外20餘家學術期刊審稿人。
主持國家哲社科研項目2項、省部級3項,教育部重大項目子項目1項,其他項目16項。在研國家哲社基金項目為《法律話語的适用語言學研究》。在國内外學術期刊發表論文近80篇;出版著作和教材19部,包括《馬丁文集》8卷;主編《适用語言學文庫》。研究領域為系統功能語言學和法律語言學,研究方向主要有評價系統、語類和語域、語篇語義、司法話語、功能與翻譯。
報告内容:
大凡,語法流派都關注句子,如Quirk語法、Halliday的功能語法、Chomsky的形式語法。這些語法都以英語為研究對象,認為合法的句子必須有謂語動詞。他們都承認動詞是句子的中心,同時堅持主謂一緻的觀點。但是,形式語法受行為主義思想的影響,從論元結構(Argument Structure)的角度,研究謂語的行為,探索謂語要求的論元。功能語法受功能主義的影響,把小句看作構型(figure),認為一個構型是一個語言過程,這個過程由過程動詞主導,過程動詞的詞彙意義要求不同的參與者完成整個過程。本文從功能語法出發,在比較英漢語言在語法上的異同的基礎上,研究小句過程和參與者的漢英翻譯,認為在漢英翻譯的過程中,小句的參與者必須與過程類型匹配,否則,翻譯出來的句義可能不是原文的真實意義;另外,過程的核心參與者必須在譯文中呈現,否則,動作或性狀的責任者就會缺失,可能導緻經濟遭受損失和/或人際關系緊張。本文還在讨論名物化現象的基礎上,給出了句子漢英翻譯的注意事項。